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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昆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2017年11月28日  昆明樓市資訊

  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各管理部及云南省省級職工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積金提取按新辦法執行。

  2017年11月9日,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進服務優化流程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內容對2018年起昆明市公積金提取政策以及相關提取手續和所需材料進行了詳細說明,《通知》政策將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政策調整主要目的在于優化辦事流程,簡化提取手續,精簡提取材料,該政策在原政策基礎上,對公積金提取流程、所需資料均做了進一步簡練,辦理手續時長進行了壓縮,除部分業務審核流程復雜需要七個工作日外,大部分業務的辦理時限均為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且以后購房、租房、翻修、交物業費等均可提取并使用公積金。新政策實施后,除去首次提取須攜帶相關資料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外,后續提取事宜可在線上渠道進行辦理,市公積金中心線上渠道將會開通以下業務的網上辦理渠道:1.購房類業務的后續提??;2.新建、翻建、大修住房類業務的后續提??;3.提前償還公積金 ;4.離、退休類的提??;5.物管費提??;6.選擇按季進行租房提取的后續提?。ó斈臧醇咎崛『罄m可在線上渠道辦理,次年首次還需到服務網點)。

  以下是通知詳細內容: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改進服務優化流程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昆公積金〔2017〕213號

  鐵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機關各處,各歸集受托銀行,各繳存單位及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關于"放管服"工作要求,不斷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水平,防范及降低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風險,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互聯互通,推動"互聯網+"服務(包括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大廳、"昆明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昆明公積金"手機app,以下簡稱線上渠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根據昆明實際,提出了優化辦事流程,簡化提取手續,精簡提取材料,進一步提高公積金管理效能和業務審核準確性的工作措施,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

 ?。ㄒ唬┵徺I昆明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的;

 ?。ǘ┵徺I昆明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的;

 ?。ㄈ┰诶ッ魇行姓^域內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ㄋ模┰诶ッ魇行姓^域內租房的;

 ?。ㄎ澹┡c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x休、退休的;

 ?。ㄆ撸┞毠に劳龌虮恍嫠劳龅?;

 ?。ò耍┏鼍扯ň?、應征入伍的;

 ?。ň牛┲Ц段飿I費的;

 ?。ㄊ?強制扣劃的。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ㄒ唬┵徺I昆明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的

  1.申請人及其配偶所購房屋類型為商品住房的,具體指新建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

 ?。?)首次辦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 或收據、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首次辦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二手房買賣合同、不動產登記證、契稅 、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二手房房價總額以契稅 為準)。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2.申請人及其配偶所購房屋類型為回遷房的。

  首次提取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合同和回遷安置協議或購房合同、補交房款差價 或收據、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補交房款差價總額。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3.申請人及其配偶所購房屋類型為經濟適用房的。

  由項目發起單位先至市公積金中心進行備案,需提供:備案申請書、項目建設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政府主管部門的立項批復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經市住建部門審定通過的購房資格人員名單、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模板。備案后,符合提取條件的申請人及其配偶方可按照該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

  首次提取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購房 或收據、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4.申請人及其配偶使用市公積金中心(含省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積金 (含組合 )購買上述三種住房的,還可以辦理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前沖抵住房公積金 本金業務。在該筆住房公積金 未還清之前,不再受理其他所購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沖抵住房公積金 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或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提取證明。

  辦理時限:現時辦結。

  5.申請人及其配偶所購房屋為 拍賣住房的。

  首次提取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拍賣文件、不動產登記證、契稅 、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ǘ┵徺I昆明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的

  1.申請人及其配偶購買昆明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的,需對所購住房情況進行核查,所購房屋所在地須為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所在地或單位工作地。

 ?。?)首次辦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 或收據、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異地分支機構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分支機構成立文件的復印件),申請人使用過商業銀行 的可提供 合同原件輔助核查。

 ?。?)首次辦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購房合同、不動產登記證、契稅 、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異地分支機構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分支機構成立文件的復印件),申請人使用過商業銀行 的可提供 合同原件輔助核查。

 ?。?)首次辦理異地購房且辦有住房公積金 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購房合同、配偶有效 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 合同原件【不需要提供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辦理時限:首次提取不超過七個工作日,后續提取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辦理上述(一)、(二)項購房類提取業務,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購房類型中涉及房屋使用市公積金中心(含省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積金 (包括組合 )的提取,累計現金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減去公積金 金額。若在辦理該類提取業務時存在 逾期記錄的則不予辦理(該類業務同時保留提前償還公積金 沖還貸業務)。
  
  2.不符合規劃建設規定的房屋和購買非自住住房(如商業性質公寓、商鋪用房、寫字樓、車位、 等)以及房屋裝修,不得申請提取公積金。

  3.申請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本人賬戶內不超過所占份額的住房公積金。未約定份額的,只對共同額度進行 ,即申請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共同提取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4.屬于職工婚前財產的,在婚后夫妻雙方可攜本人有效 、結婚證、《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公證書》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申請關聯,關聯后可按上述流程辦理提取。
 
  5.屬于職工婚后財產的,雙方 ,非房屋產權擁有人可攜本人有效 、 證、 協議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申請取消關聯。

  6.在同一年度內、同一套住房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交易的,市公積金中心可視為非自住性質套取住房公積金不予以受理。

  7.繳存職工購有多套住房的,由繳存職工確定其中一套住房進行提取,辦有公積金 的優先。

 ?。ㄈ┰诶ッ魇行姓^域內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首次辦理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房屋所在地的規劃和國土部門分別批準新建、翻建的文件、購買材料的明細 或施工決算表(以首次申請時所提供材料為準)。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提供 金額或施工決算表總額。

  辦理時限:首次辦理不超過七個工作日,后續辦理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2.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首次辦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鄉(鎮)人民政府以上部門出具的房屋權屬證明、縣(市)區以上具有鑒定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購買材料的明細 或施工決算表(以首次申請時所提供材料為準)。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提供 金額或施工決算表總額。

  辦理時限:首次辦理不超過七個工作日,后續辦理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ㄋ模┰诶ッ魇行姓^域內租房的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租房分為市場租房和公租房、廉租房。

  1.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租房當地無自有住房的,可按照市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可按年申請,也可按季度申請,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額,也不得超過月租金,月提取金額上限為每戶每月1500元整。租房提取時限為一年,滿一年的應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重新申請。

  首次辦理市場租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申請人及其配偶租房當地無房證明(當年有效)、租房合同或租房協議、婚姻關系證明(如果未婚則無需提供)。

  選擇按季提取的繳存職工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2.申請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經公租房、廉租房管理部門將租賃信息報送至市公積金中心備案,核對信息無誤可辦理提取公積金??稍诠夥孔赓U期間內申請提取,當次提取金額不得超當期公租房 總額,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房租總額。

  首次辦理公租房、廉租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公租房租賃合同、公租房 。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ㄎ澹┡c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戶口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的繳存職工,男性年未滿50周歲、女性年未滿45周歲,封存滿兩年仍未找到工作的,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可直接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戶口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外的繳存職工,自愿不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辦理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銷戶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

  屬于繳存職工正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屬于繳存職工單位注銷的,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單位工商部門注銷登記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本人醫保社保停繳證明材料、《特殊銷戶提取申請表》。

  屬于繳存職工與單位發生法律糾紛,無法以正式合同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勞動仲裁書或 判決書、《特殊銷戶提取申請表》。

  屬于繳存職工被判刑的,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公積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委托書及受托人 、人民 判決書、《特殊銷戶提取申請表》。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屬于繳存單位經營管理不善破產、倒閉,但未辦理注銷登記,致繳存職工無法聯系該繳存單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特殊銷戶提取申請表》。辦理時限:不超過七個工作日。

 ?。╇x休、退休的

  繳存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領取退休證或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或已經提前退休且封存,不再涉及后續繳交的,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退休銷戶提取后原則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辦理退休銷戶提取的繳存職工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或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證明。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ㄆ撸├U存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職工法定繼承人或受贈人可委托職工生前所在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需單位授權兩名經辦人員至單位繳存管理部辦理。

  辦理時需提供:經辦人員 、法定繼承人或受贈人委托書、《單位代辦死亡職工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火化證、死亡醫學證明等合法證明)。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2.死亡職工法定繼承人或受贈人可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自行辦理。

 ?。?)職工生前有遺囑的,繼承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財產繼承人的有效 、提取證明、繼承人在公積金繳存銀行的 或存折、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火化證、死亡醫學證明等合法證明)、遺囑公證書或判決書。

 ?。?)職工生前無遺囑的,繼承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繼承人的有效 、提取證明、繼承人在公積金繳存銀行的 或存折、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火化證、死亡醫學證明等合法證明)、繼承公證書或判決書。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ò耍┏鼍扯ň?、應征入伍的

  屬于出境定居的,繳存職工可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銷戶提取公積金。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提取證明、出境定居的遷移證明、護照。

  屬于應征入伍的,繳存職工可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銷戶提取公積金。需提供:本人有效 、本人繳存銀行 、提取證明、入伍通知書。

  辦理上述(五)、(六)、(七)、(八)項銷戶類提取業務,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繳存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 或公積金 已經結清的方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

  2.繳存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狀態為封存的方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

 ?。ň牛┲Ц段飿I費的

  繳存職工可根據市公積金中心公積金支付物業費政策,通過線上渠道辦理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ㄊ?強制扣劃的

  人民 要求協助執行扣劃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應當給予支持。有住房公積金 或者承擔住房公積金還款連帶責任的,應當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 。
 
  人民 執法工作人員可持執法證(二人以上),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供 的證明、對當事人(被執行人)的判決、裁定法律文件、協助執行通知書,至被執行人繳存管理部辦理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扣劃手續。被執行扣劃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執行 指定賬戶。

  三、委托代辦事項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由職工本人提供有效 件、提取證明及有關資料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配偶、家庭同戶成員、單位人員辦理。

 ?。ㄒ唬┪信渑嫁k理的,需提供夫妻雙方有效 、結婚證、職工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轉移到職工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內。

 ?。ǘ┪屑彝ネ瑧舫蓡T辦理的,需提供職工本人有效 件、職工本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有效 件、證明家庭同戶關系的戶口簿、職工本人繳存銀行卡或存折。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轉移到職工本人繳存銀行 或存折內。
 
 ?。ㄈ┪袉挝蝗藛T辦理的,需提供職工本人有效 件、經單位蓋章證實的職工本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有效 件、單位對公賬戶信息。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轉移到單位對公賬戶內。

  四、其他備注條款

 ?。ㄒ唬┞毠け救擞行?件,指在有效期內可通過公安機關核查系統進行核查的唯一使用有效證件。臨時 、戶口簿、戶籍證明等不能作為有效 件使用。

 ?。ǘ┺k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料,除不動產證(原件已抵押在銀行的)之外,所有材料必須為原件。

 ?。ㄈ┰瓌t上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料不得隨意涂改,請繳存職工確保提供資料完整,涉及信息準確。
 
  五、對違規違法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經辦人和繳存人的處理

 ?。ㄒ唬σ蕴摷儋Y料套取、騙取住房公積金的處理

  在辦理核查的過程中,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工作人員應立即終止業務辦理,書面通報繳存單位;對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追繳違規提取金額,按照相關規定計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征信系統,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五年內不再受理其提取公積金和公積金 申請。對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ǘ灰讉浒负笥滞朔康那闆r的處理

  申請人用于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房屋,已完成交易備案后又退房的。申請人應自退房之日起一個月內通過致電12329或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終止該套房屋提取手續,并將購房提取的公積金全部退回。市公積金中心采取定期聯網核查的方式,發現自退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辦理的,將自動終止提取,并通知提取人退回已經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人拒不辦理的,計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征信系統。提取的公積金未全部退回前,市公積金中心不再受理其提取公積金和公積金 申請。

 ?。ㄈ挝还芾聿簧频奶幚?/p>

  對頻繁發生繳存職工違法違規騙取、套取的,以及已發現繳存職工違法違規騙取、套取通報單位但單位拒不配合協助處理的,市公積金中心有權視為該單位管理不善,可將單位記入不良信息庫,對社會公布,責令限期整改。

 ?。ㄋ模`法騙取他人住房公積金的處理

  對違法騙取他人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個人,按照相關規定計入單位、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征信系統,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ㄎ澹`規違法工作人員的處理

  發現市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違反本通知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發現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業務銀行主辦行派駐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移交其上級分行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直接退回。對受托銀行主辦行多名工作人頻繁違反本規定的,視為受托銀行主辦行管理不善,市公積金中心將書面通知其上級分行,同時終止該主辦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2018年1月1日前已發生的業務,按市公積金中心原提取政策執行。

  七、本《通知》由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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